通知公告
通知公告
发布时间:2018年09月09日 16:14 来源:
各部门:
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》(内人发[2018]24号),结合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安排,现将我校2018年辅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做如下安排:
一、参评人员范围
我校在岗的卫生、会计、经济、审计、出版、档案、图书、建筑工程系列符合相应系列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二、评审条件
辅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执行自治区人社厅《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》(内人社发[2018]24号)和自治区高评委办事机构下发的相关系列2018年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及各系列评审条件。
三、有关要求
(一)申报人员的学历、资历年限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;论文、奖项和荣誉等各项业绩成果、继续教育审验卡取得时间截止到2018年9月10日。
(二)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要求,执行相应系列自治区高评委办事机构下发的2018年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。
(三)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,申报正高级每人交评审费320元;申报副高级每人交评审费280元;申报中级每人交评审费150元;申报初级每人交评审费100元。在报送材料的同时由各单位统一收齐后将评审费交学校职评办代收。
四、其他评审方式的规定
拟通过考评结合、以考代评等评审方式参加相应系列2018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,也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提出参评申请,经学校职评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认定或考试。未经学校审核同意,私自通过其他评审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,学校不予以认可。
(一)考评结合。在卫生、经济、会计、审计、统计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,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。申报人员需参加本专业水平能力测试,成绩合格后再参加评审,有申报正高级经济师的人员需网上申报后方可提交材料,
(二)以考代评。计算机、外语翻译等职称系列,按国家统一安排实行以考代评,不再进行相应的评审或认定。
五、申报程序和推荐办法
(一)申报人必须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中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2寸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(人才信息库入口www.nmgrck.cn)。
(二)申报人员填写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》、《送审表》等,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支撑材料,打印装订成册。
(三)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及编制现状,按照各系列的评审条件及有关规定,结合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业绩、现实表现等情况,严格把握申报人员的综合学术水平,经本单位审核评议后,出具推荐报告。
(四)校职评办汇总各单位推荐人员材料,学校成立辅助系列评审组,依据工作述职、辅系列评审条件、学校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用等情况,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审,结合推荐名额,等额确定拟推荐人选。推荐名额详见《包头师范学院2018年职称评审办法》。
(五)经学校职评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,对推荐上报人选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推报到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。
六、日程安排
9月9日-9月13日:各单位组织申报、推荐。
9月14日:上午到科技处审核论文、项目;下午到人事处审核相关材料,并提交参评人员评审材料。
9月15日-9月16日:学校辅助系列评审组开展评审工作,职评
领导小组研究审议评审结果。
9月16日-9月20日: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材料外送到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。
七、材料准备
(一)申报材料
1、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、获奖证书、论文、科研成果等的原件与复印件。
2、参加职称评审诚信承诺书
3、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》。
4、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。
5、《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》
6、《办理资格证书基本情况表》
7、《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基层公示表》
8、《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》
9、《专业技术工作述职评价报告单》
(相关表格可从人事处网页下载中心“师资培养”栏目下载。)
(二)填报要求
1、申报人员学历、资历年限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;论文等各项业绩成果时间截止到2018年9月10日。
2、填写的申报材料,内容必须真实、完备,字迹必须端正、清晰,不得涂改。
3、填报学历,应以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、中专院校和教育部同意备案的各省、区独立设置的成人大、中专院校以及自学考试毕业证为准。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。所填学历要以本次用以参评的学历为准。
4、两人以上(含两人)共同完成的项目、成果、论文、论著及所获奖励等, 必须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的排名以及所做工作内容和所起的作用。
5、对于承担的项目及获得的成果、奖励,要注明授予的部门和等级;提交的论文、论著,要如实注明字数、发表日期、刊物名称或学术会议名称。
6、《参加职称评审诚信承诺书》须本人亲笔签名(不得使用圆珠笔)。
(三)需要依序胶装以下申报材料:
(1)封皮为浅蓝色,上面提供参评人员姓名、申报系列、资格名称,所属学校。
(2)提供材料目录,并置于材料首页装订,并提供业绩成果名目;
(3)目录后依序放置:
①专业技术资格证
②相关考试成绩证书或培训证书
③“继续教育证书及审验卡”留置空白页
④ 近三年“年度考核登记表”
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
⑥《专业技术工作述职评价报告单》
⑦业绩成果按论文、项目、论著及教材、其它材料装订,一律使用A4纸。
(4)论文复印要求:封面、目录、内容、封底;
(5)论著、教材复印要求:封面、版权页,目录、封底和有说明写作分工、职责的前言(序)或后记;
(6)科研成果复印要求:项目立项书、结项鉴定书的全部内容。
(注:请认真阅读目录单下的说明文字,以便正确装订。)
人事处
2018年9月9日
上一条:包头师范学院关于2018年辅助系列评审结果的公示
下一条:关于申报全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委员会2018年学术年会课题及论文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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